动物检疫需要带什么?
一、出证时所需携带资料(验核原件,留复印件) 1. 养殖场/户执照副本;
2. 一笔交易的所有合同;
3. 一笔交易的购销双方营业执照;
4. 兽药出厂合格证明(含药品清单和说明书);
5. 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日常监督检查所携材料 1.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生产厂区周围环境图(1∶5000),生产厂区总平面图(1∶500),车间内各工序布局图(1∶100);
3. 生产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
4. 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 产品注册证书、变更文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办理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除提供上述第1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 生产场所建筑物产权或租赁合同之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证明;
2. 生产过程全部环节的照片(包括生产厂区门口、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设施设备等);
3. 提供出厂检测结果自制的原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