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回来可以带动物吗?
这个.... 曾经有成功的先例,但概率极其低。 曾经有人从非洲带回两只猴子(一个宠物猴和一个幼崽),不过那只是特例,在海关被“放生”了。 也有从国外带活体植物回来的,如从欧洲带来天竺葵种苗的。 但这些都是经过精心准备和安排才能成功的事,没有万全之策不要冒险。
以国外的经验看,最可行的办法是:
1、买一个已经成熟并可收获的植物新品种做标本,申报时说是自己培养的。这样即使海关查,也可以解释。如果海关不追究,就万事大吉;如果海关要追究,那就把提供标本的人供出来,让他(她)去善后。反正你也没有犯法,只是违反了海关规定的行政行为。当然,这种后果一般是比较轻微的。
2、通过空运或海运进口少量种子或者幼苗,申报时说明是作为观赏植物引进的。这样成本较高,风险也较大(主要是检疫)。但是,一旦引入成功并成熟,则完全可以作为自己的成果向他人转让。
3、从国外引入繁殖材料(如枝条或根)进行培养,待培养出一定数量后,以样品形式报关进境。
4、在国外栽培条件下获得成熟植株后,直接运回国内。 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都必须注意一点:必须在国外合法取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