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些狗要狗牌?
2017年5月,《广州市犬只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该条例中对于犬只的饲养、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我市首个关于养犬的地方法规。其中规定,个人养犬的,应当持有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而单位养犬的,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在重点管理区(越秀区、海珠区)内个人养宠物犬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市政相关部门公布的重点管理区范围内。
条例明确了动物防疫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和审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相应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部分犬只因患有狂犬病或其他传染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情形下,条例授权市卫生健康等部门可以采取限制其活动范围、强制免疫等措施,并对相关费用作出规定。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便下楼为犬只办理证件的情形,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受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