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合法饲养宠物?
日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与健康教育科、广东省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服务协会共同举办“科普大讲堂”讲演活动。活动的主题为:《全省科普大讲堂——解读新 公众关切》,邀请了新 主要起草人、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卫生研究所所长夏昭林教授为专家和观众解读。
夏教授表示,新《动物防疫法》主要是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物安全,提升动物流行病学预警及动物疫苗应用等领域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今年5月1号开始实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新动物防疫法对养狗的人有什么新的规定和要求?夏教授回应,为强化动物诊疗行为管理,规定遛狗要牵绳,并承诺对所饲养犬只不虐待、不遗弃,病死犬只要火化等等;二是在于加强饲养行为管理,要求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应将犬只绑牵引带,并由成年人引导,牵引带的尾尖应该垂落于地面。“我认为,这些都与市民关心动物、爱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精神相关。而这些问题,都在新动物防疫法中有了明确的规定。”
要合法饲养宠物,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
4、有正常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5、在本市主管部门有登记接种的狂犬疫苗,携带疫苗凭证。
6、宠物离市外出需要办理外出登记手续。
7、携带宠物出门时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
(一)装有犬笼或者牵领带束的,不得背负婴儿童;
(二)乘坐电梯的,应当陪伴所饲养的犬只在轿厢内停留。不得携带小型捕犬猎犬或者驱逐所饲养的犬在电梯轿厢内停留;
(三)进入室内区域,应当携带、放置犬袋,并采取约束措施,防止所饲养的犬排泄;
(四)个人接受募捐的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并且经主管部门检查,证明该犬没有狂犬病病等疫病的,方可携带该犬离开本市。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