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犬是不是泰迪?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讲,“泰迪”不是一种犬种,而是商家为了宣传推广而自行命名的商品名称。 早在1936年,英美两国的学者就发现了泰迪熊(Teddy Bear)这个词的起源:当时美国正大力推广养狗,但许多美国人并不能很好地清理狗狗的排泄物,于是美国的养犬协会就颁布了新的条例来处罚这些不文明的狗主人,其中一条就是“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泰迪熊一只”。 到了上世纪50年代,法国和日本的宠物店开始销售用布草绒或丝绒做成的泰迪熊玩具。后来随着科幻电影《泰迪雄》(1965年版)的热播,泰迪熊成为了风靡全球的卡通形象,这种玩具也开始畅销全球。
至于为什么是“Teddy”而不是其他名字呢?这就要谈到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总统罗斯福了。 1945年的圣诞节,时任总统的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收到一个特殊的礼物:一只由美国妇女联合会捐赠的小熊玩偶——上面写着“送给喜欢动物又热爱儿童的罗斯福总统”。
据罗丝福的秘书说,总统特别喜欢这个礼物,甚至把熊放在自己的床上一起睡。 几年后,当总统正在夏威夷度假时,他的助手向媒体透露了一个好消息:罗斯福总统已经成功减重75磅!他们感谢了总统最爱的那件“瘦身武器”——游泳,同时也提到了另一个关键因素:总统每天睡前都会至少阅读一小时,而他最喜欢的读物正是理查德·帕克森所著的《泰迪熊的故事》。
从此之后,这个叫Teddy的毛绒公仔就成了罗斯福的爱宠,并不断在媒体上亮相。 而在1950年和1961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也曾将两只名为“特迪”(Ted)和“特迪二世”(Ted II)的小白鼠作为自己竞选时的吉祥物。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未来某天某个总统再次竞选时想要使用“泰迪熊”这个商标,恐怕法律上绝对是没有问题的。